雷者,阳气奋发,隂阳相薄而成声也。阳始潜闭地中,及其动则出地奋震也。始闭郁,及奋发,则通畅和豫,故为豫也。坤顺震动,和顺积中而动於声,乐之象也。先王观雷出地而奋,和畅动於声之象,作声乐以褒崇功德,其殷盛至於荐之上帝,推配之以祖考。殷,盛也。礼有殷奠,谓盛也。荐上帝,配祖考,盛之至也。
乐者,圣人因人之豫而节之,所以养其正而闲其邪。其和可以感鬼神,而况於人乎?
奋,动也。雷动於地上,万物乃豫也。人至乐,则手欲鼓之,足欲舞之。王者功成作乐,以文得之者,作龠舞;以武得之者,作万舞。各充其德而为制。祀天帝以配祖考者,使与天同飨其功也。故《孝经》云:“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”也。
本义云“象其声”者,乐之声法雷之声;“又取其义”者,豫以和为义。雷所以发扬化功而鼓天地之和,乐所以发扬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。
程传:云初六,谓其以阴柔处下,而志意穷极,不胜其豫,至於鸣也。必骄肆而致凶矣。
程传:能不终日而贞且吉者,以有中正之德也。中正,故其守坚,而能辨之早,去之速。爻言六二处豫之道,为教之意深矣。
此爻与六二相反。“盱”则不能“介于石”,“迟”则不能“不终日”,中正与不中正故也。
居豫之时,无刚健之才,逸於豫者也。《孟子》曰:“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常亡。”六五之乘刚,有法家拂士、敌国外患之谓也。左右救正之,故以正为疾。虽未能执其中,而中未亡,则不死於安乐矣,故常不死。
二与五皆不言豫。二静晦,不为豫也;五乘刚,不敢豫也。若人得一固疾,虽不快於己,亦足以久其生者,有戒心也。是以终未亡而常存。
豫最易以溺人。六二柔中且正,能不终日而去之;六五阴柔不正,未免溺於豫矣。犹得不死者,中未亡也。人莫不生於忧患,而死於逸乐。以六五之中仅得不死,然则初之鸣、三之盱、上之冥,其不中者,皆非生道矣。
“何可长”者,言其悦豫过甚,至於情荡性冥而不知所止,是何可长如此乎?言能渝变,则可以无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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